中央银行三大职能的含义
中央银行的三大职能是——发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是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中央银行是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国家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代为管理政府财政收支以及为政府提供各种金融服务;银行的银行:是指作为国家的金融管理机构,中央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居于领导地位,并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存、放、汇等业务上的往来。
1、金融调控职能: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它意味着中央银行通过金融手段调控整个国家的货币和信贷活动,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
2、公共服务职能:指向政府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政府融资、代理国库收支业务、代理发行政府债券、办理债券到期还本付息事宜、负责黄金外汇及其他国际储备等。
3、金融监管职能:包括制定并监督执行相关财务管理法规、政策和制度,使管理对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监督各类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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