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的固定资产:
1、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是13%或者是9%;应纳增值税销售税额=含税销售价/(1+13%或9%)*13%或9%;
2、不能抵扣并且没有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照3%的税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只能开普通**;缴纳人放弃减税的,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3%,这时可以开专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资:减依照2%增值税率缴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只能开普通**;如果缴纳人放弃减税,可以用3%征收率,申请代开专用**。
固定资产管理的方法
1、建立固定资产总台帐:当固定资产入库后,首先得建立台账,标明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购入价格、生产厂家、入库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这些信息要与实物、**一致,便于以后核查,台账最好用EXCEL制成表;
2、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入库建立台账后,还需要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编号、型号、名称、存放地点、原值、使用年限等信息;建立这卡片其实就是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历史,直至设备报废;使用过程中的使用人变更,需要及时记录在卡片上;
3、给固资制作号码标识牌:有的固资有固定地点的,有的会移动,为了能很快识别,需要给每个固定资产贴上编号;如果是主要的生产设备,如车床、铣床、刨床等,一般采用钢制铭牌,打上资产编号,然后用铆钉铆在设备上。如果是电脑、空调等,可打印在纸上然后用胶水贴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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