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应该怎么转?
农转非应该怎么转?
小编整理申请**“农转非”户口的居民需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农转非”户口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农村的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及其他亲属照顾,生活难以自理,必须来我市投靠子女生活的。在农村无人照顾的15周岁以下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在校生)来我市投靠父母的。户籍管理关乎每个人,然而随着各地人才交流频繁,户口怎么转?特别是农转非应该怎么转是需要的转户口的人特别关注的,因此为了能够了解怎么农转非,本文梳理出农转非的流程以及需要哪些材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3、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4、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5、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6、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农转非手续。
7、录用公务员、招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农转非工作,由各系统区县主管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送交区县人事局审查,区县人事局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在收到材料后按照农转非的工作程序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需要材料编辑(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需要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2、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5、获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二)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证明材料需要上述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以外,还应补充下述材料。
1、结婚证书及随转人员的农业户口卡。
2、随转在校子女的学校证明。
3、随转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有病子女需有县、市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1975年出生后的第三胎、1980年以后出生的第二胎子女需要有准生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5、本人是独生子女,需有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6、**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随转子女,需有前妻(夫)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应报原件,同时报送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楚整洁,规格整齐一致。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帮到您,感谢您的浏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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