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后多久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
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如今的社会法律已经非常重要,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从的,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要求重审,法院会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处理从而保障人们群众的权利不受侵犯,那二审后多久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二审后多久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
1、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二、民事诉讼二审申请执行终止
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对于执行期限在法规中说明很清楚,也就是说在二审判决下达2年内当事人需要执行完判决内容。如今国家要求每一个公民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法律已经普及到每家每户,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从而来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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