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胎产假多少天?产假的工资是多少?
北京二胎产假多少天?产假的工资是多少?
小编整理规定是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三十天奖励的产假。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1、产假天数不变
之前,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变更后,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此产假二胎家庭同样享受。
这样,相当于取消了独生子女假,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原有产假时长保持不变。
2、增加配偶陪产假
《决定》规定,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
这是在原本产假时常不变的情况下新增的假期,二胎家庭同样享受。
3、北京市产假工资多少钱?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本通知执行之日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相信在了解了北京产假政策后,对于北京二胎产假多少天很多人有了充分的了解,从政策上来看,取消了独生子女和晚婚晚育的假期优待,产假时长跟过去的晚育假一样,同时增加了配偶的陪产假时间,二胎家庭也一样享受,相信对于不少人来说是一个利好。二胎的生育往往对于职场女性来说面临了更多的劳动***和职场歧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平顶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