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一、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典》(起实施)第61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公司法人代表的任职资格
(一)法人代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
2、内地公民有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3、港澳台及外国人员需要提供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繁体中文需翻译成简体中文;
4、18岁至今的简历(不能间断);
5、一寸证件免冠照;
6、同意在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上亲笔署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人代表:
1.通缉犯、服刑犯。
2.担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未满三年的。
3.未满18周岁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6.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在公司当中的关系也是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只不过,公司法人和公司的其他员工的职责和义务都是不一样的。公司的法人代表一般都是一个人。但是,并不是说该人只能代表一个企业的法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担任其他的公司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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