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移财产罪怎么判?
一、恶意转移财产罪怎么判?
恶意转移财产罪需要按照我们国家《刑法》313条当中的规定判处三年以下的***拘役或者是罚金,在法院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包括: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移财产;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为逃避判决履行,将财产转让给他人,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收集转移财产的证据?
离婚转移财产行为是违法的,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几乎90%以上涉及财产的纷争,不仅对于分配的方式,而且对于夫妻财产的数额,双方的认识也大相径庭,原因之一就是一方或双方对财产进行了隐匿或转移。常见的不动产的隐匿方式有:
1、婚前双方出资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大多数的夫妻在办结婚之前,已经将房屋及结婚所需物品准备妥当,但是**购房手续时,“精明”的一方以“贷款一方便”为由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人名下,而真正到了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任凭另一方痛心流泪也无动于衷。
此时,应注意查询出资汇款的银行记录,或信用卡刷卡记录,以证明自己出资的事实;另一方面,婚前出资将自己名字写入购房协议或与另一方达成出资协议。
2、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的信息。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购有不动产,却不告知配偶,在离婚时,购房者毕口不提另有房产一事,该房产因配偶的不知情,无法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恶意转移财产的话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还有可能会触犯到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仍还是因无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是有权威的,所以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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