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定的社保有哪些?
一、我国规定的社保有哪些
社会保险是指具有一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暂时中断劳动,即遇到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劳动风险时,本人及家庭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开展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
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目前,各地区均有强制的不社保都包括什么同险种,但至少是三险。而且也会根据地区的劳动局相关规定来强制执行。
有些效益好的公司会给员工额外上一些保险,那些都是属于商业保险的中的团险范畴,这种保险在员工离开公司后即刻终止。这点要注意。
二、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未依法缴纳社保包括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单位有这种违法行为的,不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靠前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得缴纳医疗保险,劳动者患病时应当由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失业保险损失、甚至有地方法院判决可以支持养老保险的损失等都能得到支持。
3、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补缴后拖欠的社保款项进入劳动者的社保账户,最终劳动者受益,但是实务中很多劳动者不重视这项权益。
社保主要就是指五险,而一金就是指的住房公积金,合起来就是我们说的五险一金。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以新入职的员工还在试用期为由,不为其购买社保,但其实试用期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根据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就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保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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