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问答

收到律师函可以不理吗?

  • 2024-10-23 14:45:06

一、收到律师函可以不理吗?

收到律师函不可以不理,律师函是一种严肃地警示,如果收到律师函后置之不理,那将会面临诉讼、打官司等。

收到的律师函只是起到一种警示作用:

1、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后,就尽快在被***之前,主动找协商解决。

2、如果收到律师函后置之不理,对方可能会采取下一步行动,那就要面临被***、对簿公堂的后果。

我国的《律师法》中有规定律师函属于律师业务之一,具体法条规定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收到律师函多久会***

对于收到律师函多就会被***的问题,没有规定。因为律师函的主要作用是促成***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谈,协商解决问题,当然也有的是通过律师函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如果收到律师函后积极进行协商的话,协商成功的不会***的,如果没有协商成功的,可能会被***,至于收到律师函多久会被***没有强制性规定。律师函发出去以后,对方没有回复,或有回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时候就得跟客户沟通是否有必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实施制裁措施。一般律师函在“律师意见”部分都会要求对方在“指定的时间内,做出相应的行为,否则实施相应制裁措施”的字样。

“合法的恐吓信”都发了,在指定的期限内,对方并没有按照意思去做,也没有采取什么制裁措施,那以后再发什么函件效果都不好,对方会觉得就吓唬吓唬而已,并不会采取什么行动。应该把道理都跟客户讲清楚,然后由客户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要进行诉讼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那就**相关委托手续,进入下一个法律程序。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律师函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接受到了律师函,那么就应当积极的对于律师函当中所说的内容来进行一定的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确实有不可调节的矛盾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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