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结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结案期限一般也就是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交通事故造成哪些后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事实上,交通事故的结案期限也要看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如果没有构成刑事犯罪,10天左右就能结案,双方对民事赔偿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但是交通事故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可能短时间之内就没办法结案,因为刑事案件最起码要经过侦查、审查***和审判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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