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离婚程序是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要想结束婚姻关系的,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来**。由于我国离婚方式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因此选择不同离婚方式的,离婚程序是不同的。其中法院的离婚程序其实就是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呢?小编为您大家做详细介绍。
法院的离婚程序又可以叫做诉讼离婚程序,这是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同意离婚,但对离婚的相关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的离婚方式。以下是对法院离婚程序的具体介绍:
1、到法院***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2、定期开庭。
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5、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如果离婚的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此时才会采取诉讼方式来离婚,同时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那么这个诉讼离婚的费用是多久呢?一般是由哪一方承担?关于诉讼离婚其他方面的内容,大家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实际问题咨询我们的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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