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婚姻的定义是哪些
一、欺诈婚姻的定义是哪些
欺诈婚姻的概念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对方当事人,骗取结婚登记而形成的婚姻。欺诈的婚姻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靠前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靠前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靠前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哪些婚姻是无效的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下列情形的婚姻是无效的:
1、重婚。
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男女近亲结婚,很容易把双方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弱点和缺点集中起来,遗传给下一-代,有损下一代的健康,不仅不利于下一代在社会中生活,也给国家、民族的兴旺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后果。
3、未到法定婚岭。
男女当事人结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违反了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因此将其规定为无效婚姻。
《民法典》靠前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重婚的婚姻是无效的吗
重婚的婚姻是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中的重婚与《刑法》中的重婚是不一样。婚姻无效情形中的重婚仅仅指的是法律重婚,即已与他人**结婚登记后又再次与第三方**结婚登记的。
刑法上的重婚应该包含三种情况: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3)明知对方有配偶又与对方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这三种行为都属于重婚罪的行为。
《民法典》靠前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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