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公积金新规 遵义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新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24年4月公积金新规 遵义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新规 具体是怎么变化的?
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法规如下:
一、继续阶段性实施“又提又贷”。缴存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申请获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上述期间内,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购房首付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
二、取消省外异地贷款户籍限制。省外缴存人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取消缴存人或其配偶需具有我市户籍的限制条件。
三、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和可贷额度。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5万元、可贷额度计算上浮5万元。多子女家庭认定,按国有关法定执行。
四、缴存人无但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缴存人提取申请限制。对缴存人无但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配偶月缴存额不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才允许缴存人申请提取的限制。
五、取消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提取和异地购房提取相关限制。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提取,取消缴存人或其配偶户籍地、工作地应与购房地一致的限制。异地购房提取和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提取,取消可提额度扣减限制。
六、稳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在新规执行过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密切关注法规执行情况,定期评估法规效果,结合国法规调整和我市资金流动性变化等情况,适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提出法规优化调整建议。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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