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产,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根据张小姐的问题,她想要到外地生育,因为一直在福州缴纳生育保险,可以在福州社保局申请待遇支付:
“在(怀孕、分娩、哺乳)三期期间所在企业有按规定正常履行社保缴费义务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无中断,生育符合国家计生条例规定的,待生育后(仍在职)可由参保人所在企业的经办人员带齐相关材料到福州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审核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靠前胎的(含婚后靠前次流产)须附以下证件及复印件(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结婚证;
(6)出院小结;
(7)医疗费用正本**;
(8)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9)女职工流产须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职工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员统一到社保工伤生育科**,职工个人恕不接待,如本人生育又是企业社保经办人员加带一份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的企业,在正常提供相关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生育待遇支付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需地税盖章);
(2)**生育待遇支付当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伤生育)或《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工伤生育);
(3)工伤生育欠款缴交后的凭证。
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每月6日至23日受理生育保险支付审核手续,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最后,在生宝宝前,张小姐一定要记得先去福州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异地就医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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