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障是什么?重疾险的保障有什么?
保险保障:
是保险人对风险事故发生后的经济补偿,保险合同签订后,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范围,金额,在保险期限内,所需要的承担的责任,其中经济补偿是保险的基本职能。
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保障,这边就浅谈一下意外险,重疾险,以及寿险。
人身意外险保障项目:
1.医疗给付:
在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主要是因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主要是作为附加险对意外伤害身故残废的承保。
2.停工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丧失劳动能力(暂时),不能够工作时,保险人给付的停工保险金。
3.残废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保险人会根据残疾划定标准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
4.死亡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保险人给付的死亡保险金,而且,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重疾险保障:
1.疾病给付: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所约定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或者发生什么费用,都可以获得定额赔偿。
寿险保障:
1.定期寿险:
(1)消费型定期寿险:在保险期限内,被保人死亡或者全残,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2)返还型寿险:除了被保人死亡或者全残,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外,还有在保险期间内被保人安让无恙,将会返还所交保费或者保额。
2.终身寿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会给付保险金。
3.两全保险:
(1)普通两全保险:无论被保险人是在保险期限内死亡还是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会给付保险金。
(2)双倍两全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届满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身故,保险人给付双倍保险金。
(3)联合两全保险:在保险期限内,联合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期届满时,无一人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4)养老附加定期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届满时仍健在,保险人给付一倍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身故,保险人按照生存保险金约定的若干倍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