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定期保险的介绍
康宁定期保险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于1999年开发的一款定期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其保险责任范围广,并且保费低廉,是发生重大疾病家庭最好的保护伞,下面我们看看康宁定期保险的介绍。投保范围
1、凡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特点
1、交费方式灵活。
2、可自动垫交保险费:只要保单现金价值的余额足够抵交所欠保费和利息,即使您未按期交费,本公司可为您自动垫交所欠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3、可在保单现金价值余额内申请借款。
4、可选择减额交清保险。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5、可转换权益: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合同生效满两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而无需核保。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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